Search

#狗咬狗一嘴毛?

這兩天簡余晏辭職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,但我對於柯市府團隊的人事...

  • Share this:

#狗咬狗一嘴毛?

這兩天簡余晏辭職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,但我對於柯市府團隊的人事糾紛沒有興趣;反而在這兩天的新聞中,發現2018台北燈節的標案有點「怪怪的」,其中最怪的是這兩段新聞:

「由於今年燈節得標廠商「槮凌」公司規模較小,無法包辦燈節行銷、現場活動配置、小提燈等所有事務,觀傳局因此將燈節標案「拆開」,以多個標案找尋民間廠商合力籌辦。

觀傳局官員私下表示,去年燈節標案採行統一發包方式,是因為集智館這家公司有整合豐沛資源的能力,人脈也比較廣,所以由這家負責所有燈節事務,去年作法是特例,今年就改找多個廠商⋯⋯」

簡單來說:
去年得標的廠商能力好,可以一家管全部工作;今年得標廠商的能力和規模都不足,所以要多找幾家來分工幫忙。

但這邏輯顯然「怪怪的」。

2017燈節採購案,預算才「1500」萬,但就能找到一家統包全部業務的公司;而2018燈節採購案的預算高達「4050」萬,卻反而標給了一家這無法做、那無法做的廠商?(106/11/10公告的標案預算)

最後,市府還得要把小燈籠和西門町潮流活動和裝置案再拆出來另外處理⋯⋯

這中間突顯了幾個問題:
一、大金額的標案評審都相當嚴格,「規模、實績、企劃」皆為評審項目之一,到底「槮凌」是靠什麼條件得標的呢?

投標時,他企劃書若承諾能做小燈籠和西門町潮流活動和裝置案,得標後卻坦承無法承作,那廠商就等於欺騙和違約,市政府應該斷然依違約方式來處理,甚至解約。

但如果投標時,廠商沒有欺騙市府,有坦承他的公司規模小,有些業務無法承做,那為什麼槮凌還能夠得標?

所以,到底「椮凌」最後會拿到多少錢?他需要履行那些業務?他投標企劃書如何?有沒有不實欺騙和違約等問題?

這些疑點,智商157的柯P是否發現了呢?

我想即便簡余晏辭職了,但標案問題、公務預算問題、廠商的問題,市府還是要釐清和清楚對外說明。

PS:「我本將心向明月,奈何明月照溝渠」,不知簡余晏認為柯P「明月」照的「溝渠」是誰呢?

#能力不足的公司還能得標
#真的是有關係就沒關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我是游淑慧,內湖南港市議員,2018年謝謝大家給我一個機會,讓我繼續能夠參與市政服務!!未來四年,與您有約 這是我的官方粉絲專頁
View all posts